舰艇防潮密闭门锁具的技术要求及防盗机械密码锁的技术参数
锁具选型技术要求
(一) 一般要求
1.1 除有特殊要求外,锁具应符合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要求。
1.2 锁具主要零部件应由黄铜、青铜、不锈钢等抗腐蚀金属材料制成,或采用有防腐涂层的其它金属材料制成。
1.3 机械零部件,应有60000次以上的工作寿命。
1.4 钥匙扭矩不小于3Nm。钥匙拔插力不大于6.5N。
1.5 锁具密钥量不小于60000。弹子门锁的弹子级差不小于0.5mm。锁具互开率不大于0.03%。
1.6 钥匙不易复制及采样。
1.7 锁具只能有一种专用开启工具。
1.8 锁具应具有良好的防技术开启能力。在锁具不被破坏的情况下,锁具技术人员使用异物拨开锁头的时间应不少于1min;用于一级防盗等级库房密闭门上的锁具,其锁头防拨开时间宜不少于5 min。
1.9 锁体端正,无尖角,表面粗糙度Ra不大于12.5 μm。漆膜表面色泽均匀、平整,无明显堆漆、挂漆、气泡、脱漆现象。
1.10 钥匙坚固耐用,形状完整,表面光洁。
1.11 密码盘刻度清晰,端正;密码旋扭滚花清晰,表面无尖刺。
1.12 在潮湿、多雨地区使用的锁具,应设有排水孔。
(二)锁具 详细要求
2.1 机械暗锁
2.1.1 锁芯应为多排弹子结构、叶片结构、杠杆结构或单排复合弹子结构。锁芯采用多排弹子结构时,每排有效弹子数量应不少于5个,异型弹子数量应不少于4个。
2.1.2 锁头应附有防钻护壳、锁芯防钻滑动护片和钢制防撬护圈。在3.6kg手锤的打击下,防钻护片不应碎裂,防撬护圈不应变形剥离。使用手电钻在15min内不能钻透锁孔,通过钻孔不能打开锁具。
2.1.3 锁头开锁孔,可附有使用专用工具开启的活动金属护罩。使用专用工具开启护罩应灵活方便,护罩闭锁力应在30N~49N之间。
2.1.4 锁具经6000N的静力破坏后,不应出现断裂、明显变形、位移和开启困难现象,受力方向与门的开启方向相反,作用点为门锁锁舌的几何中位置。
2.1.5 以开门执手作为开启工具的锁具,开门执手在2200N的拉力或2OO N•m的转动力矩作用下,执手、转动芯轴应无损坏、变形、离位现象。
2.1.6 在锁具锁闭状态下,锁舌应可靠地锁定在闭锁位置。锁舌端部在1470N静压力作用下,锁舌不应缩回,锁具不应损坏和变形,解除压力后使用钥匙能正常开启。
2.2 机械密码锁
2.2.1 机械密码锁应同时有密码保险和钥匙保险两套保险机构。暗锁部分应满足机械暗锁的要求。
2.2.2 机械密码锁的密码转向片数量应不少于3个。
2.2.3 每个密码转向片上随机设置的密钥位置应不少于6个,并具有防技术开启的浅开槽,各转向片的直径差异不大于1mm.
2.2.4 单锁可用密码不少于7×7×6组。
2.2.5 在机械密码锁的密匙旋扭被破坏以后,密码转向片不应偏离原位散落,此后机械密码锁用钥匙不能打开。
2.2.6 使用分离式密匙手柄的机械密码锁具,其密匙孔应设有使用专用工具开启的活动金属护罩。护罩开启应灵活方便,闭锁力应在30N~49N之间。
2.2.7 机械密码机构应具有60000次以上的工作寿命。在连续15 000次的密码开锁试验过程中,不应出现密码失效现象,密码偏移量应小于1个刻度。
(三) 采购与验收
3.1 舰艇防潮密闭门锁具生产厂须具有有关部门签发的防盗锁生产许可证。
3.2 舰艇防潮密闭门锁具须具有厂方技术检验部门提供的检验合格证。采购工厂原有产品时,厂方应提供一年内完整的型式试验报告。